「造型与美感」展览是台湾国立故宫博物院的常设系列展览,定期更换展品,本次展出的是明清时期的山水画选粹。
人物画的典范在六朝至唐代间,由顾恺之与吴道子等人逐步奠定。山水画典范的成形约五代之时,而且寓含着地理区域特质,如荆浩、关仝的北方山水风貌,而董源、巨然则有江南水乡山水的特色。
宋代山水画中的范宽、郭熙、李唐都在既有的典范基础上推陈出新,成为新的典范。当时的画家讲究对自然的观察,并添加「诗意」以增强绘画的内涵与意境。宋代文人也将艺术的表现概念扩展到「形似」以外的范畴,文人画开始成为一种新的风格。
《江楼卧雪》(局部),宋代,赵伯驹
元代文人画由赵孟頫、元四大家(黄公望、吴镇、倪瓒、王蒙)等人以复古为标的。这些风格逐渐成为绘画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典型,在明清以后维持著持续的影响力。
《松涧橫琴》,元代,朱德润
明代以后,不同地区的风格特色,成为艺术发展脉络中的重要环节。苏州的「吴派」从元四大家演变出优雅的文人风格,以浙闽画家为主的「浙派」则自宫廷绘画中脱胎,将南宋的典范变成粗放的水墨。
《包山十景》,明代,张宏
清代帝王在推崇「正统派」作风之余,也包容欧洲传教士所带来的西洋画法,立体与透视成为对古老典范的新诠释。宫廷之外的扬州则有标榜着「怪、奇」的一批画家在高度商业化的市场中活跃。他们的笔墨与形象针对「非正统」的典范而发,而自己也成为后世追求变革的典范依据。
《绘御书隆福寺行宫六景诗图》,清代,胡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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