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次展览将以时间为顺序,分三部分展出清代、民国和新中国的华侨护照,呈现护照的起源与发展历史,呈现护照的多样形式。
在中国古代,如果有人想要离开居住地,必须先得到官府同意,拿到通行证才能出发,否则将面临失去身份和无法回家的危险。通行证的作用是证明持有者身份,或是表明官府允许持有者出行,并规定出行的范围与时间。唐代通关文书称「过所」,宋、明文献中则为「关引」、「公验」、 「符牌」、「符验」、「关券」等。
1870年代清政府逐步建立驻外使领馆体系,开始登记华侨身份,海外华侨的身份可以由领馆登记予以承认。1883年驻美领馆向《排华法案》下入境美国的华人颁发护照,成为中国驻外使领馆向华侨发放护照的开端。
部分展品
光绪八年(1882)金山领事馆发给华工黄华饶的护照
该纸护照是迄今发现最早的华侨护照
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南非领事馆发给华商潘昌的护照
清宣统元年(1909)旧金山领事馆发给华侨胡维秀的护照
1912年民国政府规定的华侨回华护照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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